发布时间:2012-07-24
关于印发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十项措施的通知
各街道党工委(办事处),区直、驻盐各单位,区法院、检察院,区属各企业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、市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、会议的通知要求,全面提升我区办文、办会工作品质,切实以转变文风会风推动机关作风建设,营造政令畅通、运转协调、和谐高效的政务环境,现就进一步精简文件、会议提出如下措施:
一、严格控制发文数量。区级发文实施总量控制,以区委名义下发的文件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0个,以区政府名义下发的文件原则上每年不超过30个。力戒以文件转发文件、以文件贯彻文件;能以区委(府)办名义发文的,不以区委、区政府名义发文;能由部门发文或几个部门联合发文的,不以区委(府)办名义发文;能以会议纪要、函件、信息等形式印发的,不以文件形式印发。
二、严格限制文件篇幅。以区委、区政府名义制发的决定、意见等重要决策性、部署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,其他文件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;各街道、各部门报送区委、区政府的请示、报告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。文风力求清新简练、意尽文止。
三、严格规范办文程序。提请以区委或区政府名义发文,须经区委(府)办审核后按程序办理。文稿涉及人、财、物、项目和机构编制等问题的,须事先征得主管部门书面意见。除区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,不得以单位名义向领导个人报送请示、报告和意见等文件。区领导收到该类文件后,一律转区委(府)办办理。
四、严格控制办文时限。经区委常委会或区政府常务会讨论并原则同意的文稿,起草单位须于3个工作日内将修改稿连同修改说明报送区委(府)办。会议纪要的代拟单位须在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纪要代拟稿报送区委(府)办。请示区委区政府审批的事项,除突发事项或领导另有交待的事项外,须在开展该项工作的5个工作日前报送,紧急事项须提前1个工作日报送。文件签收后,区委(府)办须在2个工作日内、紧急事项须在当日,提出拟办意见报请区党政领导审批。区领导一般应在2个工作日内、紧急事项在当日完成审批,确因公务外出等原因无法审批的,须及时告知区委(府)办另行处置。
五、严格规范办文方式。各单位上报区委、区政府的文件通过区办公自动化系统报送。除密件外,区委、区政府及区委(府)办下发的普发性文件一律通过区办公信息网发布,不印发纸质文件,各单位须及时签收办理。
六、严格审核会议计划。区级会议实行计划制。区委(府)办每年年初根据各单位填报的《年度重要会议安排表》统筹安排全年区委、区政府重要会议计划。每季度末,有关单位要在全年会议计划的基础上,结合工作需要细化下一季度重要会议安排,由区委(府)办审核后统筹安排。未列入计划的会议,原则上不以区委、区政府名义召开。
七、严格控制会议数量。实行“无会日”制。每周二全天和周三上午为全区“无会日”,区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协及区直各部门原则上不安排会议。区党政领导参加的会议、调研、检查等公务活动,由区委(府)办统筹协调,能合并开展的,一律予以合并。同一领导在相近时间计划召开的会议,实行多议题审议模式,由区委(府)办安排一次会议审议多个议题,出一个会议纪要。严格控制举行纪念会、研讨会、表彰会、庆典、仪式、论坛、剪彩、首发式以及各类检查、评比活动。
八、严格控制会议规格。区级会议实行分类制。全区性综合类会议属一类会议,会议规格、人数、时间由区委(府)办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从严控制;全区性专项工作会议属二类会议,原则上参加的区党政领导不超过3名,确需党政主要领导同时参加的,只安排一位主要领导作讲话,区主要领导讲话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,区分管领导讲话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,部门发言不超过10分钟,参会人数原则控制在70人以内,会议时间控制在1.5小时以内;只涉及到区相关部门职能范围的非全区性会议属三类会议,原则上只安排党政分管领导1人参加,参会人数不超过30人,不得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,会议时间控制在1小时以内;除上述三类会议外的区级会议属四类会议,原则上区党政领导不参加,各会议承办单位要严格控制会议时间和参会人数。区领导到基层调研,基层陪同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人。
九、严格规范办会程序。区级会议实行主办单位责任制。一类会议和上级党委、政府的调研、考察活动由区委(府)办主办,相关单位协办;其余会议和一般性考察、调研、来访等公务活动由相关职能部门主办,相关单位协助。全区性、综合性重要会议和区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及活动,以区委(府)办名义发布通知,其他会议或活动由主办单位负责发布通知。需区领导参加的公务活动,各主办单位须按要求填报《区领导主要公务活动安排申请表》。已安排上周表的各项会议和活动,由周表列明的主办单位负责统筹做好具体会务工作并撰写会议纪要。
十、严格控制会议经费。会议经费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列支,坚持节俭办会,杜绝铺张浪费。常规性工作会议不普发笔记本和笔,不制作会议背景板,主席台、发言席和会场不摆放鲜花。区领导到基层调研,基层单位不设标语、横幅。颁奖、庆典等仪式从简布置,不安排礼宾人员引领、戴花。各类会议一律不发放纪念品。
附件:区领导主要公务活动安排申请表
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
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2年4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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